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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综研国策(39) | 深港“4+4”,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引擎
作者:张玉阁,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经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时间:2017-07-07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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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基础:深港跨境往来频繁,为深港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香港现代服务业与深圳的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结合是深港合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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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习近平主席见证下,国家发改委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这一协议明确了大湾区建设的国家层面推动和三地政府合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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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关系的性质: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深港关系是竞争与合作并存。深港应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同时保持各自的社会活力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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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经济往来:深港跨境往来已成为常态,两地经济往来密切,尤其在跨境上班和跨境公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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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制造业比较:香港制造业以传统产业为主,呈萎缩趋势,而深圳制造业已转变为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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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引擎:深圳和香港应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引擎,通过金融、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有机结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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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的措施:包括要素跨境流动的宽松调整、城市及社会管理方面的协作、落实港澳居民同等待遇、合作开发落马洲河套地区等。
总结:
文章强调了深港合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性,提出了深港如何通过各自的产业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提出了具体的合作措施。文章旨在为深港合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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