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陆家嘴

一、宗旨

国际传播“丝路奖”由“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主办,作为“一带一路”多边合作框架下的唯一国际性奖项评选活动,旨在鼓励与引导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新闻媒体机构和相关人员相互学习、汇聚力量。活动共同讲述共建“一带一路”的故事,传播共建“一带一路”的声音,共同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二、奖项和奖金

  • 最佳摄影奖:1名,奖金人民币15万元。
  • 提名奖:4名,奖金人民币5万元。
  • 入围奖:10名,颁发实物奖品。

三、参评要求

  1. 征集范围:面向全球,中方媒体或个人独立制作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内,中外联合制作或中国制作、在外国平台播出的作品可视情况参评。
  2. 作品主题: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传递丝路精神、体现文明交流互鉴、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具备良好国际传播效果的作品均可参评。
  3. 时间要求:所有参评作品须为相关媒体或社交媒体平台已刊播或发布的内容,刊播或发布时间不早于2021年9月。
  4. 版权要求:申报者须对参评作品持有版权,或经版权持有人授权参评。申报者需承担责任,确保第三方不会对提交作品的发布、复制和传播产生异议。
  5. 作品要求:最佳摄影奖评选主题鲜明、新闻要素完整、表现力强、感染力强的摄影作品(单图或组图)。作品须为现场拍摄,多次曝光和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电脑技术人工合成的作品不在评选范围。

四、申报

  1. 提交方式:申报者须在“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网站(http://www.brnn.com)注册后提交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 权利声明:提交参评作品即被视为接受“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对参评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无偿拥有推荐、展览、传播、交流、发布、翻译、出版等使用权利。联盟尊重申报者和版权所有人的署名权。
  3. 不可撤回: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4. 不收取费用: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选

  • 组织机构:评选由“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主办,由联盟理事长单位人民日报社牵头。
  • 评选流程:分为学术委员会初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两个步骤,评审结果需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评选进展将在“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网站发布。
  • 评审委员会:主席由“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理事长单位人民日报社代表担任,成员包括联盟理事单位代表和部分学术委员会中外专家。各类别奖项学术委员会分别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业界知名人士组成。

六、颁奖

  • 颁奖活动:适时举办国际传播“丝路奖”颁奖,并结合颁奖组织巡展、研讨、演讲、联合采访等活动。
  • 展示与传播:获奖作品将在联盟网站和新闻信息移动端聚合分发平台进行展示,并推荐给联盟成员进行转载。

通过上述规则,第二届国际传播“丝路奖”摄影奖的评选旨在表彰高质量的摄影作品,鼓励媒体合作与文化传播,促进共建“一带一路”故事的国际传播。

read more

Views: 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