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海关查获禁止进境废物:把“洋垃圾”封堵在国门之外
今年上半年,全国多地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在数量庞大的进口货物中,如何精准高效识别不符合中国环保要求的各类有害物品、阻止“洋垃圾”入境?本报记者对海关进行了采访。
日前,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在进境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共计57.7吨。据介绍,这批货物入境时申报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净瓶片”,但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为白色半透明与浅蓝色半透明混合瓶片,并伴有标签、织物等污染物。最终送检结果显示,该批瓶片中聚氯乙烯、非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物质残留量等含量超标,且混有标签、织物等杂质,属于典型的“洋垃圾”。
“收货人提供的资料显示,这批货物是再生料,来源于回收的矿泉水瓶,主要用于生产PET聚酯产品。然而,合格的再生PET瓶片应该已在境外经过分选、破碎和清洗,进口后可以替代原生料直接进行加工利用。不合格的PET瓶片往往需要进行清洗等二次加工才能投入使用,其污染物超标可能对环境、健康、生产安全等造成危害。”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验五科科长吴群哲说。
这只是全国海关日常防范“洋垃圾”入境、确保国门安全的一个缩影。那么,“洋垃圾”问题从何而来?
据介绍,“洋垃圾”主要是指其他国家或地区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回收利用价值较低的废弃物,包括未经处理的生物制品、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各种工业废液废渣、部分废旧电子产品或零配件等。尽管部分物品有一定的再利用价值,但因不符合环保标准,且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的重金属、有机化学品、放射性,过度消耗能源或污染环境,最终得不偿失。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讲师、中国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生态环境与绿色创新专委会委员陆琼告诉本报记者:“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缓解原料不足,我国开始尝试从境外进口各类二手货物和可再生物资。在实践过程中,一些不法企业借机将污染较大、处理成本较高、实际利用价值较低的货物运输到中国,从而形成‘洋垃圾’入境问题。”
陆琼强调,中国自始至终从未将“垃圾”列入进口目录,对相关物品的监管强度也逐年提高。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善监管制度。2020年,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对有害废物进口说‘不’是大势所趋。比如,2021年6月起,马来西亚对本国进口的‘洋垃圾’征收再循环处理费;2022年,泰国宣布将分阶段实施全面禁止塑料废料进口计划。”陆琼说,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后,直观可辨的“洋垃圾”几乎绝迹,但通过夹带、伪装企图“蒙混过关”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这对口岸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海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进口货物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洋垃圾”走私行为,坚决把“洋垃圾”封堵在国门之外,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source】http://www.chinanews.com/gn/2024/08-27/10275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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