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足于“山多海阔”的地域特色,坚持生态优先、陆海统筹的绿色发展道路,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福建以约占全国3%的人口、1.3%的土地、3%的能耗创造了全国4.3%的经济总量,展现出绿色发展的新模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披露,木兰溪治理、生态保护补偿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经国务院同意向全国复制推广,23项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成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肯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得到中央深改委肯定、向全国通报推广。
当天,“高质量发展调研行”福建主题采访活动在福建福州启动。福建省坚持绿色发展导向,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组织实施全国首部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规划,先后印发实施300多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政策文件,不断推动生态省建设向纵深发展。
福建锚定“双碳”目标,陆续出台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系统构建沿海产业节约集约布局、山区生态重点保护、山海协同联动的绿色发展格局。
福建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5年保持全国第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分类整治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历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均为优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
福建加快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闽西北、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实施闽江、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闽江河口湿地正式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清单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常态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93%以上。
福建着力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率先建立全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汀江—韩江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山海特色的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推出“林票”制度,拓展“福林贷”等金融产品,2023年底全省绿色贷款余额8507.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5%。
福建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为全国提供了绿色发展的典范,也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英语如下: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4/08-07/10265220.shtml
Views: 0